仲昭川的《互联网哲学》是中国互联网哲学的开山之作。书面上写着本书的主题:DQ=Dimension Qoutient.DQ是仲昭川创造的一个新名词,中文叫维商。在《现代高级英汉牛津词典》上查不到这个词。在网络上也查不到。也许是仲昭川自己独创的未可知。如果能够创造一个人们采纳的互联网哲学的新名词来概括这门崭新的学问的特色。那他功莫大焉。目前我的接触,还没有见到其他人对于维商词汇的应用,感到很遗憾。
对维商,仲昭川没有严格的定义。比较完整的是“我们经常把角度与维度混为一。角度是同一纬度下的切换。维度是不同认识空间、价值体系、规则范畴。维度和维度之间可以转换,但是低纬度对于高纬度无能为力。这是互联网的基本原理之一。“(P87)”
角度和维度关系,是日常形成的,也是物理学等已经确定的。我们站在一条线上,就是占据一维,我们从原来的一维旋转一个角度,我们就从一维的占有,转到二维的平面的占有。如果,我们再从二维的平面所在地,从躺着,直立站起来,从平面再增加了90度,我们就占有了三维空间。这是科学的常识,怎么说维度和角度无关呢?
仲昭川将不同认识空间作为维度的标准。问题在于不同认识空间如何划分呢?并没有现成的定义。用一个没有定义的概念去定义另一个概念。是无法定义清楚的。
用规则定义维度,如果两个规则是相容的,比如遇到红灯停止通行,遇到绿灯可以通行。这是两条规则。但说他们是两个维度,合理吗?
范畴是哲学的基本的元概念。如果将维度作为人工建构互联网的范畴,会出现一个问题,其他各种网络,特别是大脑千亿神经的网络,也是建构了一个虚拟世界的网络,也应当可以使用维度范畴。如此“维度”作为互联网的独特范畴的地位就消融了。
总之,仲昭川提出了一个互联网的范畴——维度,还未能够清楚说明和论证这个概念的内涵,特点、合理性等。因此,还未能够将这个范畴级别的元概念搞清楚。让人读后感到意犹未尽。
维度概念如此,维商概念就失去了基础了。望仲老继续思考,继续完善自己的哲学创新。